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力(独立董事)、雷雨田、肖义南(独立董事),李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肖义南独立董事因任职期满于2022年12月30日离职,雷雨田于2023年4月18日提交辞职报告。2023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增补段守奇、刘明志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补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力(独立董事)、段守奇、刘明志(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组织召集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进行决策。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全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2022年8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2年10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2年11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可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海南信唐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长为海南信唐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各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公司与海南信唐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就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其他事项的汇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同时,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其作为外部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的外部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年报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进度完成。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要求,积极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各项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
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同时,审计委员会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推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四、履职情况评价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等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