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3日向全体监事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392,663.01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累积未分配利润-293,168,144.15元。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为负数,且合并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拟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