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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100Z0085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100Z0085号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森特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森特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森特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森特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

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森特股份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森特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261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3,841,8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9,332,075.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14,509,724.53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41,8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6]5097号《验资报告》验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5号文核准,本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6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 元,债券期限为6年。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537,041.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88,462,958.10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770,649.4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85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573,841,800.00
减:发行费用(含税)62,7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511,141,800.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1,264,164.68
加:以前年度投资收益4,098,232.88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248,863,553.58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5,763.91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187,921,000.00
减:以前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00.00
加:以前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收回171,000,000.00
截至2022年1月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13,880.07
加:本年利息收入731,074.54
加:本年理财收益-
加:以前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收回79,000,000.00
减:本年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减:募投项目支出19,756,230.52
其中: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9,756,230.52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减:手续费支出4,966.1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0,683,757.97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含税)12,229,350.51
募集资金净额587,770,649.49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156,651,000.00
加:本年利息收入7,467,155.32
减:手续费支出15,026.66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195,286,183.64
加:定期存款510,000,000.00
减:定期存款510,000,000.00
减:以前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
截至2022年1月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3,285,594.51
加:本年利息收入831,607.81
加:以前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收回120,000,000.0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加:定期存款-
减:定期存款-
减:募投项目支出19,938,428.44
其中:研发中心项目14,745,878.25
设计中心项目493,091.00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4,699,459.19
减:本年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975.9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4,177,797.9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2月7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9226689)。2016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0000023076500013780728)。2016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130100100295661)。2016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南京银行方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518270000000002)。2016年12月7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方庄支行开设募集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592502111020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69922668960,683,757.97
合 计60,683,757.97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20年1月9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1050167360000001329)。2020年1月9日,本公司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897327)。2020年1月9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130100100385927)。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1105016736000000132917,681,931.28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100000001012010089732737,195,896.29
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2113010010038592749,299,970.41
合 计104,177,797.98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56,540,784.1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71,875,612.08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在2016年12月7日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18,792.10万元,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6]5192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年1月1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共计18,792.1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截至2020年7月24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15,665.10万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511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年7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5,665.10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及完整地进行了披露,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114.1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75.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654.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0,000.0030,000.0030,000.001,975.6224,539.89-5,460.1181.802023年12月13,239.03
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21,114.1821,114.1821,114.18-21,114.18-100.00实现---
合计51,114.1851,114.1851,114.181,975.6245,654.07-5,460.1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森特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18,792.10万元,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6]5192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年1月1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共计18,792.10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2年12月31日,使用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8,777.0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93.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187.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研发中心项目28,272.0028,272.0028,272.001,474.5913,132.46-15,139.5446.45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设计中心项目8,894.008,894.008,894.0049.314,152.17-4,741.8346.69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4,938.004,938.004,938.00469.953,229.87-1,708.1365.41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7,896.0016,673.0616,673.06-16,673.06-100.00
合计60,000.0058,777.0658,777.061,993.8537,187.56-21,589.5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森特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设计中心项目”、“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森特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重新确认的议案》,确认实际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金额为15,665.10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65.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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