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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股份: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日期地点会议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日期:2022/01/14 开会日期:2022/01/25公司会议室1、《关于追加公司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日期:2022/02/08 开会日期:2022/02/14公司会议室《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日期:2022/03/25 开会日期:2022/03/31公司会议室《关于签订<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日期:2022/04/07 开会日期:2022/04/15公司会议室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追加公司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日期:2022/04/22 开会日期:2022/04/29公司会议室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日期:2022/08/23 开会日期:2022/08/30公司会议室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日期:2022/10/20 开会日期:2022/10/30公司会议室1、《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公司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2022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价格制订没有违反公允、公正的原则,未发生重大或者异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2023年监事会将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监事会要深入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每月要对公司生产、销售、成本及各项经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做一次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和全面分析。同时针对公司投资活动开展监督。

2、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参与财务审计,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监事会每季度要对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结果向股东进行全面报告。

3、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监事会定期向股东汇报对公司监督监察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4、监事会定期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熟悉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5、定期召开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会议。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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