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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来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5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9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0议案七《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1

议案八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2

议案九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十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实工作,请被核实者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离开会场。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3年5月12日14点30分会议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会议召集人: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轩景泉董事长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八、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 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现场会议结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 年度,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2022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基于对 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 2023年度经营计划及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等多方因素,根据财务预算编制原则,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四《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024,130.1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2,847,088.17元。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661,2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661,216 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0.8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661,216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41,064,48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3,725,702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七《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如《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九条做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八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大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大信拟收取审计费用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共40万元,与上一期持平。公司2023年度审计收费原则系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标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九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权责,拟定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因监事会成员均为关联方,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一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以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出发点,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开展董事会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共实现营业收入4.59亿元,同比增长13.03%;其中有机发光材料实现营业收入2.13亿元,蒸发源设备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综合毛利率为54.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下降

16.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72.93 万元,同比增长1.75%。

二、2022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包括定期报告、权益分派、向特定对象增发股票等事项,历次会议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董事会深入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发挥各自专业领域的能力,为公司的规范经营、科学治理等建言献策。2022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战略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为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性、科学性提供了保障。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在公司的规范运行、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不断完善决策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的相关培训,共同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紧跟监管要求,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时向投资者传递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重要信息。在公司业务层面,董事会将继续牢记解决“卡脖子”技术和推进“国产化”替代进程的使命,紧紧围绕战略目标,保持开拓奋进,稳健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馈股东。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二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对相关会议的召开程序、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充分核查、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重点工作分述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审议包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历次会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所有监事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真实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勤勉尽责,未发现存在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情况

2022年,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财务体系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等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2年,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工作,监事会对相关事项涉及的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已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能够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可以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与内幕交易情形的发生。

(七)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除对全资子公司外,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的发生。

三、2023年度工作安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赋予的监督职责,列席公司重要会议、重点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监督,有效防范风险;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三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458,849,501.16405,946,360.8513.03283,535,70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024,130.15136,059,195.46-16.9371,916,408.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729,297.4478,356,433.281.7554,520,527.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385,061.98140,907,242.25-85.53120,457,669.42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69,883,253.391,655,500,575.450.871,583,306,725.19
总资产2,148,379,546.522,188,640,249.02-1.842,025,472,484.8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01.86-40.861.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01.86-40.861.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81.07-27.100.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88.40减少1.62个百分点8.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84.84减少0.06个百分点6.4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1.1521.26减少0.11个百分点18.29

二、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03%。主要原因是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同时加强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水平,将材料体系更新迭代与市场拓展紧密结合。本期R'、G'新材料成功导入客户,致使有机发光材料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8.12%。另外,蒸发源设备销售收入减少6.32%。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03%。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0.86%,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0.86%,主要原因是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减少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股本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5.53%,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相较于同期有所减少,同时支付的职工薪酬以及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四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以2022年度财务决算为基础,分析预测了公司面临的产品市场和投资市场、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参考公司近两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生产经营能力,结合公司 2023年度投资计划、经营计划以及其他有关资料,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而成。

二、预算编制的前提条件

1.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所在行业及相关下游行业的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没有发生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2.本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层、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无重大变化;

3.本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化;

4.公司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价格、外汇汇率在公司所预计的正常范围内波动;

5.本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等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6.本公司能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并无重大失误;

7.本公司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核算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本公司以前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一致;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范围

本预算范围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

预算范围持股方式持股比例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珂力恩特化学材料有限公司直接100%
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直接100%
奥来德(上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直接100%
奥来德(长春)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直接100%
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直接100%

四、2023年主要预算指标

预计2023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持续稳步增长,公司管理团队将恪尽职守,争取更高的增长率。

五、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是在相关基本假设条件下制定的,仅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的盈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需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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