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收到了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相关事项的报告。经审阅有关资料,我们基于个人的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关于订立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而进行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开展,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
CHENGJUNPEI(程俊佩)汪丰唐松莲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