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92,307.25元,因本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34,520,971.38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66,813,278.63元。
由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 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了保持公司现金流动性,促使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因此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