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5月15日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 | 内容 | 页码 |
一 |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规定 | 2 |
二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说明 | 3 |
三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4 |
1 |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
2 |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
3 | 公司2022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 14 |
4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18 |
5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 20 |
6 | 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1 |
7 | 公司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 25 |
8 | 公司关于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26 |
9 | 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 30 |
10 | 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 31 |
11 | 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5 |
12 | 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43 |
13 | 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45 |
14 |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 47 |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规定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与会股东应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事先在秘书处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本次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六、公司聘请的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秘书处
2023年5月15日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方法说明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表决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二、本次大会所需表决的《公司关于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各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本次大会所需表决的《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前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四、本次大会所需表决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系累积投票表决。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者监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五、议案的表决投票,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由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秘书处
2023年5月15日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主持人:董事长李军先生2023年5月15日
议题 | 报告人 |
一、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董事长李军 |
二、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监事会主席刘山泉 |
三、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 总会计师田明 |
四、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总会计师田明 |
五、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 书面报告 |
六、审议《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董事总经理俞洋 |
七、审议《公司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 董事总经理俞洋 |
八、审议《公司关于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董事会秘书胡之奎 |
九、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 董事会秘书胡之奎 |
十、审议《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 总会计师田明 |
十一、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董事会秘书胡之奎 |
十二、审议《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董事会秘书胡之奎 |
十三、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董事会秘书胡之奎 |
十四、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胡鸿高 |
十五、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 |
十六、大会表决 | |
十七、宣读大会表决结果 | |
十八、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2022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形势,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秉持以金融科技引领的核心战略,促进传统业务的转型升级、积极布局潜力业务、主动收缩高风险业务规模,全面加强风控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503,547.87万元,同比增加2.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1,487.24万元,同比增加2.41%。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4,323.79万元,同比增加5.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15.55万元,同比减少2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038.81万元,同比减少23.58%。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2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2022年,公司董事会及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分别就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议题进行了审议,形成的决议按要求进行了披露。
(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于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会均予以认真贯彻落实。
(二)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预案;(2)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3)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4)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5)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预案;(6)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公司202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6)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7)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8)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9)公司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10)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12)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预案;(13)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预案;(14)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15)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6)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7)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18)公司关于制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19)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4、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3)公司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4)公司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5)公司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公司关于转让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7、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2年1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
(2)2022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公司202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②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③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④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⑤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⑥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议案;⑦公司2022年度内控评价实施方案;⑧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报告;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另外,公司经营班子汇报了公司2021年工作总结与2022年经营计划。
(3)2022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
(4)2022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
2、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2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②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上海金欣联合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③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年10月28日,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②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③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④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⑤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仪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2年3月7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预案。
(2)2022年12月15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①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②公司职业经理人选聘实施办法;③公司职业经理人2022年竞聘实施方案;④公司职业经理人岗位职责说明书。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12月1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风险防范、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能审慎地发表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参加(次) | 亲自出席(次) | 现场方式(次) | 通讯方式(次) | 委托出席(次) |
俞丽萍 | 7 | 7 | 4 | 3 | 0 |
胡鸿高 | 7 | 7 | 4 | 3 | 0 |
宋晓满 | 7 | 7 | 4 | 3 | 0 |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通过中介机构及专管员的有效及时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022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45份,
定期报告4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良好。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年度,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电话、邮件、现场接待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了多次有效沟通,客观公正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七)公司治理工作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总经理细则》《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并制定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公司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合规建设情况
2022年度,公司进一步健全合规管理体系,规范合规管理,强化合规责任,全面提升公司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公司积极防控相关法律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包括推进合规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注重重大风险和风险资产的穿透式管理及持续加强合规治企能力,充分发挥公司法律合规工作的价值,为实现公司科技创新型金融服务商的愿景提供了保障。
二、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坚持科技引领战略,走特色化发展道路,通过科技赋能推进业务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推动经纪业务迈向更高层次,构建以跨市场跨品种为特色的大自营和大固收业务线,培育发展投行业务,推进项目落地,稳步推进收入结构与利润结构的转型,着力推动华鑫证券向金融科技型证券公司发展。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2023年初,监管部门出台了较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1月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
月修订)》的通知等。据此,董事会将按照新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同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控规范配套指引》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内控测评及监督,推动制度的执行落地,优化更新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切实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促进公司风险管控能力提升。
(二)加强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积极落实《证券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在公司治理上的最新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架构及机制建设,完善董事会的运作方式、职权行使、工作程序和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规范公司运作。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做好定期报告与重大事项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全面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让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重要信息。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大股东、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方面的沟通,不断完善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以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及投资者来电、来访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履行公众公司应有的责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动 ESG 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公司经营战略的进一步有机融合,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经营模式,将社会进步、环境改善与自身发展紧密相连,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共同持续推动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的互促互进,为构建可持续发展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加强自身学习,增强履职能力
针对2023年监管政策变化大的特点,公司董事会将认真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培训与学习工作,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公司董事会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监管要求,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勤勉尽责,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督促管理层落实公司战略的实施,努力推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争取为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大家作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关于监事变更的预案;(2)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2、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1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3、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3) 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就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2)公司关于转让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3)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符合有关规定,定价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关信息均及时披露,未发现董事会所作的关联交易决议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秉公守法,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三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2022年度财务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二○二二年会计决算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合并报表的范围确定原则:
本年合并报表范围:共七家单位。
子公司全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人代表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上海鑫之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上海 | 田明 | 投资管理 | 1,000万元 | 100 | 100 |
上海全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上海 | 田明 | 软件开发 | 4,000万元 | 100 | 100 |
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上海 | 赵恒 | 融资租赁 | 30,000万元 | 65 | 65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深圳 | 俞洋 | 证券 | 360,000万元 | 100 | 100 |
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上海 | 田明 | 投资 | 60,000万元 | 100 | 100 |
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上海 | 熊郡 | 投资 | 10,000万元 | 100 | 100 |
华鑫期货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上海 | 李俊 | 期货 | 29,000万元 | 100 | 100 |
合并报表采用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按照2014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执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
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对于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对其拥有的投资决策权及可变回报的敞口等因素后,认定对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拥有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有:
序号 | 产品名称 | 自有资金参与比例 |
1 | 华鑫证券鑫盛2号资产管理计划 | 99.00% |
2 | 华鑫证券鑫选多策略FOF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 |
3 | 华鑫证券鑫动1号资产管理计划 | 94.59% |
4 | 华鑫证券鑫科FOF天使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 |
5 | 华鑫证券鑫鹏可转债1号资产管理计划 | 29.38% |
6 | 华鑫证券e阳指指数增强1号资产管理计划 | 83.87% |
7 | 华鑫证券鑫量对冲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 |
8 | 华鑫证券鑫智FOF稳进6号资产管理计划 | 75.72% |
9 | 华鑫证券全天候明珠1号资产管理计划 | 39.99% |
10 | 华鑫证券全天候璀璨1号资产管理计划 | 79.00% |
11 | 华鑫证券鑫享益周8号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 |
2022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比较:
1、营业总收入
2022年度营业总收入244,323.79万元,同比增加5.66%。
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5,215.55万元,同比减少28.82% 。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038.81万元,同比减少23.58%。
4、总资产
2022年末总资产3,503,547.87万元,同比增加2.32%。
5、归属于公司股东权益
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1,487.24万元,同比增加2.41%。
6、每股收益
2022年每股收益0.33元,同比减少29.79%。
7、每股净资产
2022年每股净资产6.99元,同比增加0.17元。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81%,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21个百分点。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022年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51元,同比增加2.19元。10、本期期末数/本年发生额较上年期末数/上期发生额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财务指标及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衍生金融资产 | -32.54 | 主要为权益衍生工具引起的衍生金融资产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518.45 | 主要为对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股权转让款的增加。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91.62 | 主要为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上升。 |
存货 | -68.87 | 主要为用于销售的组装电脑零配件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50.14 | 主要为预缴企业所得税减少。 |
其他债权投资 | 260.88 | 主要为其他债权投资规模上升。 |
长期应收款 | -99.90 | 主要为融资租赁业务规模下降。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17 | 主要为本期处置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
投资性房地产 | -73.56 | 主要为本期合并范围变更。 |
固定资产 | 32.69 | 主要为本期房屋及建筑物和通用设备原值增加。 |
在建工程 | -35.55 | 主要为营业部装修款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35.52 | 主要为电脑软件增加。 |
拆入资金 | 552.28 | 主要为拆入资金期末应付利息增加。 |
衍生金融负债 | -98.72 | 主要为权益衍生工具引起的衍生金融负债减少。 |
存入保证金 | 196.85 | 主要为应付客户保证金增加。 |
预收款项 | -84.71 | 主要为预收房租减少。 |
合同负债 | -38.75 | 主要为合并范围变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25 | 主要为19华证01和19华证02持有人未选择回售部分转入应付债券。 |
长期借款 | -100.00 | 本期归还长期借款。 |
长期应付款 | 100.00 | 华鑫证券本期借入次级债务。 |
销售费用 | -37.51 | 主要为全创信息根据收入成本配比原则,本年将职工薪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华鑫思佰益因业务规模缩减,销售人员减少致薪酬支出减少。 |
财务费用 | -42.71 | 主要为借款规模减少、总体利率下降致利息支出减少。 |
投资收益 | -31.00 | 主要为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32.73 | 主要为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期减少。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不适用 | 主要为本期保证金净流入、融出资金净流入较上期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72 | 主要为本期投放融资租赁款较上期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94 | 本期发行短融债券、债券、次级债务、收益凭证规模较上期减少。 |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四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会字(2023)第02224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2,155,471.93元。2021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89,828,322.13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967,197.14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14,596,719.71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21,198,799.56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 2021年度现金分红148,525,900.88元后,202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72,672,898.68元。
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是: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06,089,929.2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3%,尚余1,166,582,969.48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22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和分配内
容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可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五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或书面材料。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六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决定,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19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50人。
2021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21亿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1亿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3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家。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94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9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C36 | 制造业 | 汽车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C29 | 制造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沈蓉(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超过25年,未在其他单
位任职;黄瑞(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9年,未在其他单位任职,均具备相应执业胜任能力。
根据众华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戎凯宇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戎凯宇,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未在其他单位任职,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执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瑞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与众华所协商,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 140.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25 万元,合计 165.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向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众华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众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提议聘任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实,众华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工作规范,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状况能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按时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表决结果均为: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七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拟同意支付众华所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14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5万元,合计165.8万元。
审计报酬与上一期同比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众华所支付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12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5万元,合计154.5万元。
本期与上一期审计报酬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增加了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期货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审计费用,减少了下属企业上海全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费用,减少了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择励实业有限公司的审计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八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为进一步实施公司经营战略,支持与推进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实施境内债务融资,现提请审议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主体、发行方式及发行规模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与控股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发行。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0%,各类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就每次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分期和发行方式等有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以下简称“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并对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实际发行情况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公司债券、
次级债券、次级债务、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收益凭证、收益权转让、中期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以及其它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或认可的本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用于日常流动性运作的拆借、回购除外)。(以下简称“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本议案中所称的拟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可续期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
五、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具体的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及调整公司债务结构等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七、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九、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就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5、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十、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提请股东大会就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依据境内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十二、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如适用)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
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7、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务。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孰早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而定)。但若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如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尚需符合其他监管要求的,公司需遵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九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3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对外捐赠,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单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2023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拟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各项有关金融产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全权办理上述购买金融产品有关事宜。
本议案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具体执行操作时将会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以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向于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2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5,035,478,696.98 | 34,242,267,063.55 |
负债总额 | 27,500,659,133.58 | 26,882,381,135.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414,872,410.95 | 7,240,162,687.82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经营性净现金流 | 1,600,527,990.39 | -721,028,977.91 |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
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 | 5,000.00 | 5,000.00 | 33.89 | |
2 | 银行理财 | 4,000.00 | 4,000.00 | 27.62 | |
3 | 银行理财 | 1,000.00 | 1,000.00 | 7.06 | |
4 | 银行理财 | 4,000.00 | 4,000.00 | 28.6 | |
5 | 银行理财 | 3,500.00 | 3,500.00 | 25.89 | |
6 | 银行理财 | 5,200.00 | 5,200.00 | 12.11 | |
7 | 银行理财 | 2,800.00 | 2,800.00 | 4.37 | |
8 | 银行理财 | 4,500.00 | 4,500.00 | 9.94 | |
9 | 银行理财 | 1,000.00 | 1,000.00 | 2.52 | |
10 | 银行理财 | 3,500.00 | 3,500.00 | 8.92 | |
11 | 资产管理计划 | 2,250.00 | 2,250.00 | ||
12 | 资产管理计划 | 273.00 | 273 | 13.31 | |
13 | 资产管理计划 | 197.00 | 11.2 | 197 | |
14 | 资产管理计划 | 336.00 | 18.76 | 336 | |
15 | 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 | 200 | 7.47 | |
16 | 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 | 100 | ||
17 | 资产管理计划 | 1,726.00 | 1,726.00 | 84.21 | |
18 | 资产管理计划 | 169.00 | 169 | ||
19 | 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0 | 2,000.00 | ||
20 | 资产管理计划 | 1,400.00 | 1,400.00 | -42.88 | |
21 | 资产管理计划 | 1,680.00 | 1,680.00 | ||
22 | 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 | 100 | 10.42 | 900 |
序号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23 | 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 | 200 | ||
24 | 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 | 1,000.00 | 5.43 | |
25 | 资产管理计划 | 17,175.00 | 17,175.00 | ||
26 | 资产管理计划 | 1,300.00 | 1,300.00 | ||
27 | 资产管理计划 | 500.00 | 500 | 13.47 | |
28 | 资产管理计划 | 500.00 | 500 | 3.45 | |
29 | 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 | - | 1,000.00 | |
30 | 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0 | 2,000.00 | ||
32 | 私募投资基金 | 400.00 | 400.00 | 3.94 | |
33 | 私募投资基金 | 1,300.00 | 717.04 | 3.02 | 582.96 |
34 | 私募投资基金 | 589.13 | 589.13 | -21.76 | |
合计 | 71,795.13 | 41,905.17 | 270.96 | 29,889.96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6,0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0.80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23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29,889.96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90,110.04 | ||||
总理财额度 | 120,000.00 |
2022年公司尚未收回的委托理财的金额为29,889.96万元,其中尚未收回的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为29,307万元,对于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对其拥有的投资决策权及可变回报的敞口等因素后,认定对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拥有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的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为25,305万元。
本年收回各类理财产品本金合计41,905.17万元,持有期间平均年化收益率为2.7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一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二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李军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由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在涉及关联董事的事项中,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5、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
办理公司2023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下同
交易事项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提供物业服务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 238 | 0 注1 |
提供物业服务 | 上海三鑫华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未预计 | 139 注1 |
提供物业服务 | 上海华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137 | 137 |
提供物业服务 | 上海金陵置业有限公司 | 186 | 186 |
房屋承租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 681 | 678 |
房屋承租 | 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365 | 400 |
接受物业服务 | 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437 | 554 |
软件服务费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0 |
专线费及托管机柜费用 | 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408 |
基金及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0 |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 | 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0 |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 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0 |
接受各类服务 | 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95 |
接受各类服务 | 上海南洋万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4 |
技术服务费 |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9 |
收取租金及融资租赁款 | 中认尚动(上海)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 21 | 46 |
房屋出租 | 上海华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未预计 | 52 注2 |
购买资产 | 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未预计 | 3 注3 |
代收代付水电费 | 上海华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未预计 | 1,034 注4 |
房屋承租 | 上海择鑫置业有限公司 | 未预计 | 34 注5 |
注1:系上南路3120号园区,原由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报告期内改由上海三鑫华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
注2:系张杨路640号4层西部房屋,由上海华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注3:系购买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数字哨兵。注4:系广富林路5155号园区,代收客户水电费后,转付园区产权人上海华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5:系承租汇技路209号1(幢)房屋2层北区201室。
(三)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交易事项 | 关联方名称 | 金额 | 备注 |
房屋承租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 583 | 宛平南路8号 |
房屋承租 | 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肇嘉浜路750号 |
房屋承租 | 上海择鑫置业有限公司 | 34 | 汇技路209号1(幢)房屋2层北区201室 |
接受物业服务 | 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宛平南路8号及肇嘉浜路750号 |
房屋出租 | 上海华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张杨路640号四层西部 |
专线费及托管机柜费用 | 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接受各类服务 | 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接受各类服务 | 上海南洋万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技术服务费 |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基金及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 | 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 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接受各类服务 | 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接受各类服务 | 上海南洋万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技术服务费 |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法人
1、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号法定代表人:吴建雄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
调试和维护,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42号3号楼1102A室法定代表人:林雪松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建设技术服务、咨询,本系统公房经租管理,室内外房屋装修。建筑材料,房屋配套设备,电机,建筑五金,木材,钢材,有线电视设计、安装(二级),物业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场经营管理,健身、体育场所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上海金陵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1000号31号楼203室法定代表人:蔡勇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管理及咨询,室内外装修装潢,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金陵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上海三鑫华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344号
法定代表人:林雪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三鑫华林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上海华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5155号2幢202室
法定代表人:蔡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41,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委托代建,咨询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华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住所:宝山区长江西路255号2号楼、3号楼法定代表人:赵海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发布、经济信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网络产品及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与咨询;增值电信业务(详见许可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17号乙三层3353室
法定代表人:沈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商业智能、信息安全、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应用化学(除危险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软件、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办公机械、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上海南洋万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秋实路688号1号楼3单元212室C座法定代表人:竺军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力资源培训;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上海南洋万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上海华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39号4号楼501室法定代表人:林雪松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资产管理及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产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华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03号
法定代表人:陈云麒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93.7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电子,机械,计算机和自动化领域的产品及系统的设计、开发、成套生产、销售、代理、代购代销、测试、修理、安装和工程承包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子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及施工,《自动化仪表》期刊出版、发行,承办《自动化仪表》杂志国内杂志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中认尚动(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28005室
法定代表人:朱埔达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检测科技、环保科技、仪器仪表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实业投资,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研、社会调查、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自有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认尚动(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2、上海择鑫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南六公路500号二层D区法定代表人:陶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务咨询,物业管理,室内外装潢,建筑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择鑫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其他关联方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其他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承租房屋、接受和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租金等
承租房屋、接受和提供物业服务等关联交易,公司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情况等因素,与各关联方协商确定。
(二)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业务产生的:证券和金融产品销售服务费、受托资产管理费与业绩报酬、投资咨询服务费、投行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等,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三)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业务产生的: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保证金利息收入、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等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难以估计,公司董事会批准上述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量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承租房屋、接受和提供物业服务的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公司和关联方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与互补,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开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证券及金融产品服务商,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金融产品服务,或与对方进行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的一部分。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二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李军先生、俞洋先生、沈巍先生、袁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推荐宋晓满先生、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候选人:
1、李军 男 1965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在职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船舶工业公司财务审计处科员、财务审计处副处长、发展部副处长,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天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公司董事长。
2、俞洋 男 197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理财规划师。曾任常州市证券公司戚墅堰营业部经理、计划部经理,东海证券常州市延陵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巨田证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兼无锡市中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东海证券常州地区中心营业部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3、沈巍 男 196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灯泡厂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上
海海燕无线电厂副厂长,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助理,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上海广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上海仪电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干部部副部长、老干部办公室主任、纪委专职委员,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兼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4、袁涛 男1977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在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武警上海市边防总队政治部纪检保卫处副营职干事,武警上海市边防总队边防支队奚家港边防派出所正营职教导员,武警上海市边防总队政治部宣传文化处处长,武警上海市边防总队边防支队正团职政治委员。现任国盛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1、宋晓满 男 196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曾在上海卢湾审计事务所从事兼职审计工作。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超群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顾诚 男 1962年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曾任南昌缝纫机厂助理工程师,江西省经济委员会技术改造处工程师,江西省经济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江西省工业投资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兼任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世界轨道交通研究会常务专家理事。
3、吴文芳 女 1979年 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任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院长助理兼法硕中心主任,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职律师(2003 年始),兼职劳动仲裁员,上海财经大学MBA 与 EMBA 项目中英文《商法》课程主讲人;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爱科百发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太仓展新胶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三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刘山泉先生、王晔倩女士、朱昕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监事候选人:
1、刘山泉 男 1975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邮电一所大唐电信上海研发中心职员,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网络制造分公司职员,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员,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系统安全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处长。现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总经理,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仪电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
2、王晔倩 女 1981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企业咨询部高级审计师,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稽察审核部经理助理,上海仪电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经济运营部副部长、经济运营部部长(其间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总经理助理)。现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仪电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数勉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
3、朱昕 男 1977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曾任康佳集团有限公司彩电事业部计划财务部经理,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
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库马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由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3年5月15日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四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俞丽萍 女,1961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行政管理硕士,金融学学士。曾任新加坡大华银行中国区副行长,法国国家巴黎百富勤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执行董事,洛希尔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兼总经理,罗斯柴尔德恩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原名:洛希尔财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球执委会成员、大中华区主席,纳森财务咨询(天津)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风资本有限公司主席,公司独立董事。
俞丽萍女士具有二十年以上的金融行业从业经验,对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境内外收购兼并有着丰富的经验。
胡鸿高 男,1954年9月出生,法学学士,执业律师资格,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复旦大学经济法学教研室主任、法律学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校务委员会委员,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法务委员会主任、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宋晓满 男,196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曾在上海卢湾审计事务所从事兼职审计工作。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超群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分别具有管理、法律、财务等专业背景和长期工作经验。我们上述职务及其履行,不影响对公司有关事项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 应参加(次) | 亲自出席(次) | 现场方式(次) | 通讯方式(次) | 委托出席(次) |
俞丽萍 | 7 | 7 | 4 | 3 | 0 |
胡鸿高 | 7 | 7 | 4 | 3 | 0 |
宋晓满 | 7 | 7 | 4 | 3 | 0 |
(二)其他履职情况
我们分别担任公司董事会五个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或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我们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运营情况,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我们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部分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由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在涉及关联董事的事项中,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5)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金陵投资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上述关联交易可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聚集资源,进一步专注核心主业发展;
(4)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3、2022年12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置业”),仪电集团及华鑫置业承诺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仪电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华鑫置业作为仪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仪电集团、华鑫置业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预案》。
2021年4月2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2021年4月28日,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仪电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华鑫置业签订《次级债务合同》,分别借入次级债务0.5亿元、4.5亿元,并分别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
2022年3月23日,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华鑫置业签订《次级债务合同》,借入次级债务5亿元,并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预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的变更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经查阅袁涛先生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3、本次董事候选人袁涛先生勤勉务实,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水平,能胜任所任职务的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预案》。
(五)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业绩预告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提议聘任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实,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工作规范,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状况能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按时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2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和分配内
容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2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该议案已于2022年6月实施完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及45份临时公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2022年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了认定,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4次审计委员会、3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及时掌握公司运营信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继续本着忠实和勤勉的精神,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依法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现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述职人:俞丽萍、胡鸿高、宋晓满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