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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潜: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查阅2022年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记录情况,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各项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四届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2月17日《关于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四届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4月11日《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第四届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第四届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28日《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四届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8月24日《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9月26日《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议案》
第四届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10月24日《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四届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12月3日《关于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五届第一次会议2022年12月23日《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中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决定书”);

于2023年3月23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37号),深交所对公司采取出具监管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于2023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高宗标、黄一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公司已根据“纪律处分决定”、“监管函”、“警示函”的内容积极开展了整改工作,深入分析了原因并认真落实了相关整改措施。监事会将督促公司将把本次整改视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良机,通过本次整改加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与经营管理水平。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可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相关事项。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市场公允价格和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的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均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出具的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核查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一直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在进行披露定期报告时已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对2022年度各定期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各定期报告的内容及结论均无异议。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落实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保持与内审部及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时关注公司生产运营情况。

2、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引,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3、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工作,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对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从而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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