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ST中潜 公告编号:2023-032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中潜 | 股票代码 | 30052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中潜股份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一山 | 潘研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卓越前海壹号T3栋30L-02 | 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卓越前海壹号T3栋30L-02 | ||
传真 | 0755-83571281 | 0755-83571281 | ||
电话 | 0755-83571281 | 0755-83571281 | ||
电子信箱 | zqgf888@163.com | zqgf888@163.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为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积极进行业务转型,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本期公司增资控股江苏瑞智中和,报告期内公司形成光伏支架与潜水装备双主业的业务模式。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光伏支架生产与销售、潜水装备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1)光伏支架生产与销售
本期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智中和,江苏瑞智中和主要从事光伏固定支架及跟踪支架系统的研发、设计及方案优化,为客户提供光伏区的优化设计,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自设立以来,江苏瑞智中和陆续完成了团队建设、技术研发、市场网络布局、供应链体系建设等工作,拥有丰富的产品开发、设计、系统集成、工程建设与智能运维服务经验。目前江苏瑞智中和已进入多家知名上市公司、国央企供应商库,成为其光伏支架合格供应商,与主要供应商合作稳定,原材料货源充足,加工产能充裕。江苏瑞智中和拥有光伏支架相关专利约60项,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认证,核心产品瑞智全驱动智能跟踪支架系统通过了CPP风洞实验测试,获得了IEC认证、CE认证等权威认证,可以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稳定高效的产品及服务。
(2)游泳潜水装备
蔚蓝体育作为中潜股份全资子公司,是国内专业生产浮潜装备、游泳产品的制造和供应商,主要从事适宜各类人群涉水活动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2、主要产品
(1)光伏支架
光伏支架是太阳能发电系统中为摆放、安装、固定太阳能面板而设计的特殊支架,其承载着光伏电站的发电主体,作为光伏电站的骨骼,支架处于光伏产业链的中游环节。光伏支架对光伏发电系统的寿命及发电效益均有重要影响。光伏发电系统根据行业规定需在各种恶劣条件,如风沙、暴雪、地震等情形下平稳运行25年,而光伏支架稳定性与否是决定光伏电站寿命长短的关键因素,并且光伏电站整体收益的实现依靠结构设计,而结构设计核心就是光伏支架,科学合理的支架不仅能够延长电站整体寿命,还能够提高发电效益,减少后期维护成本。
光伏支架以光伏阵列能否跟随太阳入射角变化转动,分为固定支架和跟踪支架两种类型。其中:光伏固定支架的光伏阵列以固定方式接收太阳辐射,其在整体方案设计、结构设计与力学分析、生产工艺等环节具有技术要求:固定支架的整体方案设计需要根据当地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等条件,将支架保持在有利于最大面积接收阳光辐射的角度;在结构设计与力学分析上,固定支架需要符合强度、重量、耐磨损、耐腐蚀等性能标准;在制造工艺上,固定支架主要包括机械设计、机械加工与表面镀锌,涉及多道加工工艺,对产品的材料选型、加工精度、生产效率和品质一致性等有较高的要求。跟踪支架因其可随太阳入射角变化而调整角度,让光伏组件保持朝向阳光照射的最佳角度,使其发电量明显优于固定支架。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数据,与固定支架相比,跟踪支架发电量增益通常在5%~35%之间。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支架业务收入仅包含光伏固定支架(产品结构如图1所示)相关收入,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受制于跟踪支架的光伏电站技术复杂,客户对跟踪支架系统的认证周期长等原因,从项目接洽、竞标到项目落地周期较长,固定支架结构相对简单,项目落地周期较短;另一方面,从经营策略方面考虑,江苏瑞智中和在积极进行跟踪系统的设计优化,开展跟踪支架产品的市场推广的同时,通过固定支架产品业务先行进入市场,建立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树立品牌形象,锻炼工厂的生产加工能力和供应链整合能力。
图1 江苏瑞智中和固定光伏支架结构图
注:A:大檩条B:斜梁/横梁C:立柱D:斜梁
(2)游泳潜水装备产品
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主营产品包括潜水镜、潜水呼吸管、脚蹼等浮潜装备及系列化的游泳镜、游泳帽和游泳配件等游泳用品。公司产品出口和内销兼有,产品销往欧洲、美洲、亚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国内海洋潜水装备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ODM/OBM业务品牌以及运营业务(自有品牌LOYOL)板块,其中ODM/OBM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游泳、浮潜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生产制造服务;品牌运营业务以国内市场为主,主打游泳产品。
3、经营模式
(1)光伏支架业务
目前国内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一般由客户的设计院整体设计,由EPC总包方招采。江苏瑞智中和的研发设计团队对客户给出的方案做整体优化降本,并承接支架订单、生产、供货,以及提供技术培训和安装指导,根据销售订单签订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采用自有工厂生产和部分外协加工模式进行生产。
(2)潜水装备业务
公司的ODM/OBM业务产品主要销往欧洲、亚洲和美洲等国际市场。自主品牌的业务销售渠
道分为线上渠道和线下渠道,线上渠道主要通过天猫等电商销售平台进行销售,线下销售采取批发、经销、代理、商场直营等模式进行销售。生产方面,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生产的方式,部分外协加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 | 391,875,482.94 | 542,173,769.38 | -27.72% | 655,191,425.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2,956,801.65 | 231,789,388.65 | 0.50% | 373,839,889.06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 | 117,819,789.07 | 25,874,146.74 | 355.36% | 166,848,202.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20,194.48 | -142,887,673.51 | 97.40% | -189,235,447.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968,270.29 | -129,634,739.81 | 46.80% | -238,251,287.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075,793.43 | -822,112.89 | -12,924.46% | 2,241,756.9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70 | 97.14% | -0.9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70 | 97.14% | -0.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1% | -47.18% | 45.57% | -40.20%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590,088.17 | 18,875,470.43 | 20,038,056.22 | 73,316,17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04,367.36 | 375,801.05 | 42,364,193.45 | -37,955,821.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731,091.20 | -11,268,899.06 | -18,406,972.69 | -26,561,307.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48,820.39 | 3,530,962.08 | -74,947,884.65 | -22,110,050.4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04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57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爵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4.54% | 50,126,699.00 | 冻结 | 50,126,699.00 | |||||
深圳市爵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21% | 20,848,597.00 | |||||||
高宗标 | 境内自然人 | 8.50% | 17,361,163.00 | 13,020,872.00 | 质押 | 16,100,000.00 | ||||
曹超凡 | 境内自然人 | 5.00% | 10,212,450.00 | |||||||
胡为胜 | 境内自然人 | 5.00% | 10,212,450.00 | |||||||
宋亚素 | 境内自然人 | 4.76% | 9,730,000.00 | |||||||
俞钥 | 境内自然人 | 1.12% | 2,288,700.00 | |||||||
葛怀良 | 境内自然人 | 0.96% | 1,966,576.00 | |||||||
侯妃妃 | 境内自然人 | 0.71% | 1,452,200.00 | |||||||
陆开杰 | 境内自然人 | 0.50% | 1,011,543.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及其他股东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3年4月8日爵盟香港签署《关于放弃本公司所持股份表决权的函》,控股股东爵盟香港放弃行使股份表决权事宜将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爵盟香港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 (二)公司因2021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0条之第三项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1条之规定,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2023年4月28日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2条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3条之规定,公
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7.1条、第
10.7.2条、第10.7.9条之规定,公司股票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7.10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