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向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本人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人于2022年6月任期届满,2022年度任职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现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应出席会议5次,亲自出席5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4次,本人应出席会议3次,亲自出席2次,请假1次。
2022年度,经过认真审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异议,对上述议案均予以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022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1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2月1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4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调整关于广州市侨银慈善基金会对外捐赠计划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2年6月1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 | 2、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审慎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本人在2022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根据相关制度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各地区的项目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等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其他事项
1. 2022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2022年度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22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 2022年度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 2022年度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余向阳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