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2200034号)。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该事项的进展状况。公司监事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公司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