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宗义、林国伟、赵军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