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作为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科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工大科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高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不应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品种拟采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程序及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七)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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