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3-043债券代码:123096 债券简称:思创转债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时间进行延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390,132股,发行价格为11.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72,999,971.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97,169.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402,802.2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9〕381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2号)文件批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17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7,000,000.00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9,990,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807,01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06,200.00元(含税),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84,690.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5,588,490.5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1〕40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物联网智慧医疗溯源管理项目 | 57,623.00 | 57,000.00 |
2 | 医疗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 | 10,192.00 | 1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72,815.00 | 72,000.00 |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402,802.27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72,000.00万元,根据《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实际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物联网智慧医疗溯源管理项目 | 57,623.00 | 57,000.00 | 42,540.28 | 18,812.40 |
2 | 医疗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 | 10,192.00 | 10,000.00 | 9,000.00 | 5,121.79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72,815.00 | 72,000.00 | 56,540.28 | 28,934.19 |
注:上述金额如和实际金额不符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结果。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8,204.33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实际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互联网+人工智能医疗创新运营服务项目 | 34,098.38 | 33,900.00 | 33,300.00 | 219.38 |
2 | 营销体系扩建项目 | 13,415.68 | 13,100.00 | 13,100.00 | 0.00 |
3 | 基于人工智能和微服务云架构新一代智慧医疗应用研发项目 | 17,091.26 | 17,000.00 | 17,000.00 | 176.42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7,700.00 | 17,700.00 | 17,158.85 | 17,158.85 |
合计 | 82,305.32 | 81,700.00 | 80,558.85 | 17,554.65 |
注:上述金额如和实际金额不符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结果。
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35,687.25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实施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来源 | 募投项目名称 |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物联网智慧医疗溯源管理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医疗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 | 2021年11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互联网+人工智能医疗创新运营服务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营销体系扩建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基于人工智能和微服务云架构新一代智慧医疗应用研发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物联网智慧医疗溯源管理项目: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了对相关技术的储备和研究,但受市场环境及需求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并不及预期,虽然有部分设备已分批投入运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整体投入进度仍然较慢,从而影响到项目的投入进度及现有已投入项目的运营收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医疗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前期受医疗环境及人员流动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无法在研发端与行业内医疗机构形成良好的互动,对医疗大数据在应用方面的数据需求、数据采样、数据沉淀等多个研究领域受到阻碍,无法在原定期限内推进项目实施,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3、互联网+人工智能医疗创新运营服务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于2021年年初到位,受市场环境、经济下行及人员流动等客观因素影响,该募集项目的研发人员投入不足,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4、营销体系扩建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于2021年年初到位,受市场环境、经济下行及人员流动等客观影响,公司营销团队无法进行有效的安排,区域规划,市场开拓任务无法有效执行,基于市场环境不确定性因素的考虑,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5、基于人工智能和微服务云架构新一代智慧医疗应用研发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于2021年年初到位,受市场环境及经济下行等客观因素影响,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滞后,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实施进展,经审慎分析作出的决议。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5、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