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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3-037债券代码:123096 债券简称:思创转债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创医惠”)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由公司注销其持有的1,575,000份股票期权。因公司2022年度实现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由公司注销43名授予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2,750,400份股票期权。综上,本次董事会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剩余全部股票期权合计4,325,40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现将有关注销事项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2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3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监事会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月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59元/股调整为12.572元/股。

6、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3,986,100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66名调整为64名。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办理完成。

7、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572元/股调整为12.559元/股。

8、2022年5月23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4,009,500份。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8月3日全部办理完成。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9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有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1,575,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为“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成本摊销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43名授予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2,750,400份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上述事项,并且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其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的方法、内容和结果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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