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列入及移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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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列入及移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被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情况如下: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法院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浙0402民初1447号 |
案号 | (2022)浙0402执42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未按民事调解书确认的义务履行 |
发布时间 | 2023年3月21日 |
经核实,美丽生态建设因其与嘉兴上建禾兴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建禾兴”)的买卖合同纠纷被上建禾兴提起诉讼,经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和当庭调解,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2)浙0402民初1447号。美丽生态建设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根据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3年4月25日,美丽生态建设与上建禾兴就上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达成执行和解,上建禾兴已向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美丽生态建设的失信措施,南湖区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已办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一切正常。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执行和解协议》、《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等。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