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刘升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在辞职申请生效前,本人仍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期和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5次股东大会。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3次会议,就提名聘任公司副总裁、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在认真了解并审查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情况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2年1月10日 | 1、 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公消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冶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石化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对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
1、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公消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冶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石化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2年3月21日 | 1、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2022 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2年4月7日 |
1、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2、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4月26日 | 1、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2、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5、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6、 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7、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2年5月11日 | 1、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8月26日 | 1、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4、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的独立意见 5、 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7、 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1、 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 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对公司发展战略建言
2022年,本人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掌握公
司经营动态,根据照明行业发展状况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相关信息,特别是针对照明行业面临转型的重要阶段,为公司制定发展战略建言。
四、 其他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27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对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的识别和评价能力,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就公司在发展方向、新产品定位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以及董秘进行交流和沟通;在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进行表决之前,与公司董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各项议案的制定情况,就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深入的了解。同时,本人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 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在2022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因个人原因,本人已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职务,自2022年9月1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积极把握照明行业发展的机遇,不断增强盈利能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升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