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贝肯能源: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8,706,003.9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5,401,677.7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96,966,777.27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37,634,097.29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较为严重,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号)《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决定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重视现金分红回报方式,同时需要保障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从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角度出发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次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