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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9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2: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杜洪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杜洪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届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中,股东大会选举出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宏山先生和宋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杜洪凌:男,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6月毕业于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地质专业;1996年7月至2007年4月在新疆油田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从事油气田开发研究工作;2007年4月至2018年10月在新疆油田公司开发公司从事油气产能建设工作,历任项目部经理、总地质师;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任贝肯能源研究院院长;2021年3月至2022年5月任贝肯能源副总裁;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任贝肯能源高级副总裁兼安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杜洪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杜洪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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