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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次薪酬方案适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二)与公司长远发展及当年度经营业绩挂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三)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五、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 6 万元/年,津贴按年度发放;

2、除独立董事外,其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任岗位职务领取相应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及相关考核制度于年底一次性发放。

3、未在公司担任其它任何职务的董事,参照独立董事标准享受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的实际工作岗位及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及相关考核制度于年底一次性发放。

六、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的经营目标,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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