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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作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讯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就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46元。截至2017年4月21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211,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99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80,505,000.00元。

截止2017年4月2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7]00026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3,723,097.32元;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99,576.00元,其中,投入金额10,109,776.00元用于友讯达无线传感网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3,789,800.00元用于友讯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金利息(包括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8,304,728.5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086,631.1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5年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由于有三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所以分别在民生银行宝安支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04月21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1月30日与武汉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2月27日与东莞友讯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10%(以较低者为准),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梧桐山支行4425010000160000051769,450,551.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梧桐山支行442501000016000006731,421.81活期注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69768866058,129,284.0035,085,209.38活期注1、注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7913015520000219864,920,165.00注4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圳深南中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79130078801000000382注5
合 计192,500,000.0035,086,631.19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之外的发行费用11,995,000.00元,存放在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697688660账户。

注2:44250100001600000673为武汉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梧桐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注3:截止2022年12月31日,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赎回。

注4:由于项目的变更,79130155200002198账户于2019年销户。

注5: 79130078801000000382为2019年东莞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已于2020年销户。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变更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兴德谭国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

关于友讯达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180,505,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899,576.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3,723,097.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1,567,030.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2.89%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变更前)69,450,551.00
2、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前)64,920,165.002,803,685.994,607,041.987.10%
3、友讯达无线传感网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6,134,284.0046,134,284.0010,109,776.0014,459,276.0031.34%
4、友讯达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变更后)69,450,551.003,789,800.0072,183,623.29103.94%
5、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后)62,116,479.0162,473,156.05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80,505,000.00180,505,000.0013,899,576.00153,723,097.32
超募资金投向公司无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6,945.0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原计划在深圳实施的“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改由在武汉实施“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由武汉友讯达建设实。 2、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6,196.7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深圳实施的“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改由在东莞实施“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东莞友讯达建设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1、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6,945.0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由武汉友讯达建设实施。 2、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6,196.7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东莞友讯达建设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审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2、2018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3、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审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4、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关于友讯达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69,450,551.003,789,800.0072,183,623.29103.94%
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62,116,479.01-62,473,156.05100.00%
合计-131,567,030.013,789,800.00134,656,779.3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是根据当时的条件和规划作出的决策,近几年,公司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逐步使用自有资金在全国主要城市通过租赁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和库房,设立办事处、建立服务网点。目前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配置基本符合公司现状,“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环境已发生变化,未来公司将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完善营销与运维服务体系。现阶段公司迫切需要建立生产厂房,解决因租赁生产厂房带来的空间不足及其他方面原因的掣肘。公司为减小购置厂房带来的流动资金压力,同时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公司拟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剩余资金变更用途用于“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变更募集资金决策程序 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营销与运维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6,196.7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东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东莞友讯达建设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发表明确意见。 3、变更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8年12月10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发布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发布《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1、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产基地新建项目”是根据当时的条件和规划作出的决策,不便于公司未来的扩张。随着国家政策对物联网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拟在武汉建立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通过购置生产场地、增加设备提升产能,满足公司研发生产的需要,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由武汉友讯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友讯达”)投资建设的“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将包括原募投项目“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原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质上均未发生变化。2、变更募集资金决策程序: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友讯达智能电网类产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6,945.06万元变更用途用于“能源物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由武汉友讯达建设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此事发表明确意见。3、变更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17年12月6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发布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发布《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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