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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23-010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马玉洲、陈染、刘松雪),实际参加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玉洲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提案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管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发放的提案严格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能够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建立的《资金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权限和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控评价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内控评价审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控评价审计机构,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即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通过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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