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离世,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49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的2022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0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计433,50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7%。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字:
陈国凯(签字):
陈 洪(签字):
李建囡(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