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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2023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李建彬,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和再融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的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益民,中国注册会计师,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拟安排的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亚萍,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同时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勇,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益民、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亚萍,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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