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包括外籍员工。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授予对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公司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431人) | 170 | 100% | 0.4882% |
合计 | 170 | 100% | 0.48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