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度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索引
索引 | 页码 |
鉴证报告 | |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8-9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0-11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7.33元,募集资金总额54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6,943,113.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56,886.7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42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484.15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016,51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016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 50,560.50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 30,214.33 |
其中:2019年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6,122.86 |
2019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8,037.81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2020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3,476.39 |
2021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4,522.06 |
2022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8,055.21 |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 | 2,594.81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3,337.78 |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 21,089.14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589.14 |
现金管理产品 | 19,500.00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 45,264.00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 |
其中:2022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 | 208.01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892.77 |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 45,948.76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6,247.81 |
现金管理产品 | 29,700.9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9年5月14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专项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上述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1年6月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2022年2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类型 | 金额(元)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337100100100241934 | 活期 | 1,245,180.10 |
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 | 20000040547800028453922 | 活期 | 8,986,751.17 |
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 | 51950188000056036 | 活期 | 8,641.23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337100100100333622 | 活期 | 5,650,802.98 |
合计 | 15,891,375.48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现金管理产品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 | 2022/12/28 | 2023/3/28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00.00 | 2022/12/28 | 2023/3/28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00 | 2022/12/28 | 2023/1/28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2/12/28 | 2023/1/11 |
广发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9,000.00 | 2021/8/20 | 2023/1/9 |
合计 | 19,500.00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类型 | 金额(元)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337100100100364027 | 活期 | 10,237,927.76 |
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9550880219482900383 | 活期 | 150,240,134.23 |
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10864000001114700 | 活期 | 2,000,000.00 |
合计 | 162,478,061.99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现金管理产品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500.00 | 2022/10/14 | 2023/1/17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2/11/22 | 2023/2/22 |
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5,000.00 | 2022/2/11 | 2025/2/11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164.00 | 2022/02/28 |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35.51 | 2022/10/21 |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1.44 | 2022/12/30 | |
合计 | 29,700.9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6,122.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76号)。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22.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22.86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2022年5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49,200.9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自查时发现,由于对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实施期限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即自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单未及时赎回的情况。上述未及时赎回的定期存单均系在决议有限期内购买,未出现决议有限期届满后再行购买大额存单的情况。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已补充确认了公司在上述期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