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63,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63,000股。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为符合条件的10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871,246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手续。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871,246股。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部分事业部2022年业绩水平达成率未达100%,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不合格,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3,46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03,461股。
2022年7月27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151,670,896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其他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现将《公司章程》修订条款说明列示如下: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内容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96.5158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43.8681万元。 |
2 |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096.5158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243.8681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