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7日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0209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一)保留意见的内容
由于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业务停滞、人员离职等经营现状,年审会计师未能对优世联合部分报表项目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具体如下:
1、未决诉讼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所述,优世联合截止2022年12月31日存在未决诉讼,年审会计师未能获取相关诉讼资料,无法判断与诉讼相关事项披露的完整性;年审会计师也未能就诉讼事项应计提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关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事项
优世联合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60,978,866.08元,计提坏账准备29,932,683.87元;其他应收款余额242,128,069.95元,计提坏账准备123,589,633.49元,年审会计师未能就应收款项可收回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是否已充分计提。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上述事项存在的错报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二、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年审会计师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三、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的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 )第202024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1、关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事项
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84,248,615.14元,计提坏账准备30,972,102.41元;其他应收款余额181,473,092.70元,计提坏账准备97,892,589.90元,年审会计师未能就可收回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是否已充分计提。
2、未决诉讼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所述,优世联合截止2021年12月31日涉及多笔未决诉讼,年审会计师未能就诉讼事项应计提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本期仍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上期审计报告中的保留事项。
四、关于强调事项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8.2所述,优世联合2019、2020、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低于业绩承诺,公司应收业绩承诺方上述三年的业绩补偿款,2021年公司收到业绩补偿的股权价值合计为27,678,842.18元,尚未收到剩余业绩补偿款。
(二)包含强调事项段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该事项不属于导致非无保留意见事项,也未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三)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年审会计师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审计意见不因强调事项而改变。
五、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理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经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经与董事会和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确认,独立董事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消除有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定期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带强调事项段
的保留意见事项,公司将采取如下积极有效的措施,以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优世联合将持续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积极配合会计师的工作,为会计师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提供足够的支持,使审计机构尽快取得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
3、公司将督促优世联合积极处理未决诉讼事项,消除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4、消除上述保留意见事项后,对应收账款减值、其他应收款减值、预计负债进行重新确认。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