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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宗晓)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本人任期内(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3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会议,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08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2022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了解并掌握定期报告工作安排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本人履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在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的各项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其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在2022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

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有效监督,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和渠道来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三)加强自身学习

本人在任职期间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2022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2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2022年度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本人在2022年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将继续保持勤勉、尽职、认真、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述职人:刘宗晓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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