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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南: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理财方向主要为安全性高、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等。理财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三、风险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风控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等具体事宜。证券事务部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四、公司关于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流程、风险控制、资金管控等措施,规范公司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风险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公司以自己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同时,公司持续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格规避风险的发生。

2022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操作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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