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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公司提交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资料,基于个人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在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南昌光电2019年09月09日200,0002020年03月27日1,627.2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南昌光电2019年09月09日200,0002020年10月15日3,349.92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0年04月24日150,0002020年06月29日1,956.71连带责任保证六年
南昌光电2020年04月24日150,0002020年07月24日4,992.05连带责任保证六年
江西欧迈斯2019年09月09日200,0002020年04月13日451.95连带责任保证五年
江西欧迈斯2019年09月09日200,0002020年04月29日连带责任保证五年
江西欧迈斯2019年09月09日200,0002020年06月03日807连带责任保证五年
南昌光电2021年10月30日100,0002021年12月10日68,25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南昌光电2021年10月30日100,0002021年12月22日7,398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南昌光电2022年01月27日80,0002021年12月06日20,00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南昌光电2022年01月27日80,0002022年09月27日35,50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南昌光电2022年01月27日80,0002022年10月14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南昌光电2022年04月30日50,0002022年09月20日21.91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2年04月30日50,0002022年09月23日1,674.06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2年04月30日50,0002022年09月23日316.7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2年04月30日50,0002022年09月30日0.97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2年04月30日50,0002022年10月28日1,520.31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2年04月30日50,0002022年10月28日723.06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2年04月30日50,0002022年10月28日1,174.2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2年04月30日50,0002022年12月08日2,007.82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2年04月30日50,0002022年12月08日598.03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2年04月30日50,0002022年12月08日267.99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2年04月30日50,0002022年09月23日1,415.75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1年03月30日40,0002022年02月25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1年03月30日40,0002022年01月21日693.92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1年03月30日40,0002022年01月21日5,691.53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1年03月30日40,0002022年01月21日2,936.94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1年03月30日40,0002022年01月21日892.2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1年11月19日43,0002022年02月09日7,000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21年11月19日43,0002022年07月29日6,000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南昌光电2019年06月22日12,0002020年05月15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天津光电100%股权两年
江西晶超2018年08月28日50,0002019年01月30日4,90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江西晶超2022年04月30日10,0002022年09月23日317.04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晶超2022年04月30日10,0002022年10月28日153.19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晶超2022年04月30日10,0002022年12月08日136.78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晶超2022年04月30日10,0002022年12月08日273.67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晶超2022年04月30日10,0002022年09月23日336.72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晶超2021年03月30日20,0002022年01月21日417.43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晶超2021年03月30日20,0002022年01月21日177.68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晶超2021年03月30日20,0002022年01月21日195.77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晶浩2022年04月30日17,0002022年12月28日2,64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江西晶浩2022年04月30日17,0002022年10月26日8,448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江西晶浩2022年04月30日17,0002022年12月02日3,52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江西晶浩2022年04月30日17,0002022年03月27日9,60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江西晶浩2022年04月30日17,0002022年06月16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1月27日110,0002022年05月27日24,075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1月27日110,0002021年12月15日43,60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1月27日110,0002022年07月29日27,54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1月27日110,0002022年10月20日25,075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江西欧迈斯2021年03月30日30,0002022年01月21日3,973.15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1年03月30日30,0002022年01月21日4,435.37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1年03月30日30,0002022年03月03日581.2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1年03月30日30,0002022年03月28日457.65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1年03月30日30,0002022年01月21日1,035.1连带责三年
任保证
江西欧迈斯2021年03月30日30,0002022年01月21日115.93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08月19日185.98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09月01日155.1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09月01日245.45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09月14日97.51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09月20日80.57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09月23日210.75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09月23日159.73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09月30日13.86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09月30日15.67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09月30日76.28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10月14日668.2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10月24日104.57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10月24日244.43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10月28日3,669.69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10月28日80.5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11月15日226.65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12月08日3,788.71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12月08日75.28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09月23日3,166.44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江西欧迈斯2022年04月30日20,0002022年08月19日293.8连带责任保证三年
安徽晶润2022年11月10日15,0002022年08月31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一年
香港欧菲2021年08月31日23,590.092022年04月19日8,200.96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香港欧菲2021年08月31日23,590.092022年07月29日619.7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香港欧菲2021年08月31日23,590.092022年08月05日7,636.35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香港欧菲2021年08月31日76,508.42022年01月24日17,334.39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香港欧菲2021年08月31日76,508.42022年01月24日644.64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香港欧菲2021年08月31日76,508.42022年03月17日7,243.18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香港欧菲2021年08月31日76,508.42022年05月30日647.17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香港欧菲2021年08月31日76,508.42022年05月30日497.47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香港欧菲2021年08月31日76,508.42022年05月30日15,193.08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香港欧菲2021年08月31日76,508.42022年05月30日1,641.32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302,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433,490.33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247,098.49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296,340.48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302,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433,490.33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1,247,098.49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296,340.48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91.5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不适用

4、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00%。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96,340.48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55%。

前述担保事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担保行为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违法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182,397,971.7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1,701,534,568.272,396,486,946.07
加:本期净利润(“-”表示亏损)-5,182,397,971.73-1,436,148,772.60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26,462,689.72-1,181,962.50
减:2021年度利润分配--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6,857,469,850.28959,156,210.97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2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0元。

鉴于公司近年来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必要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七、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

八、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九、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计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有完善的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其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在保持公司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该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蔡元庆 张汉斌 陈俊发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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