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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3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在担任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报告审计费为34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90万元,合计4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具体确定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2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4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秦睿,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200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坤,注册会计师,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9家次。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8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张燕,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秦睿、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坤、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张燕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具体确定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符合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5、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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