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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公司建立、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位组成人员为:高名湘、柯王俊、王琦、吴立新、王瑛。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高名湘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2年度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就2021年年度报告、内控评价报告、聘请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情况

会议议题第七届第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第八届第一次会议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预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

6.《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预案》

7.《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实施委托贷款的预案》

8.《关于2022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预案》

9.《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预案》

10.《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预案》

11.《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预案》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预案》

13.《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1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第八届第二次会议

1.《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第八届第三次会议

1.《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预案》

2.《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专项事项检查结果报告>的

议案》第八届第四次会议

1.《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地块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2.《关于授权公司本部调增2022年度实施委托贷款额度的预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致同对公司进行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年报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认可该计划安排的可行性并明确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同时督促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年报审计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及发表审阅意见。经审阅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后,我们未发现年报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认真审阅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的工作沟通并对其发表意见。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审计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致同出具了《2021年度

内控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控评价工作小组能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客观地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的编制程序规范、依据充分、结论客观。因此,同意本报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22年初,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做出了时间安排,积极督促、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22年末,审计委员会针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部署了相关工作。

6、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预案》《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等11项关联交易预案。我们认为相关关联交易的发生均为公司运营发展所需,公司持续秉持公平、合理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做到定价公允;相关审议程序依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对上述相关预案均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预案》的审议意见

2021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委员会在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坚实保障。审计委员会提供的专业审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形成了有力支撑。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计机构、财务部门的沟通,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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