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3-013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3年度实施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人: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 受托贷款机构: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贷款对象:本公司所属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63.5亿元,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手续费)不超过317.5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
?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预计为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并参考同期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委托贷款手续费率为0.5‰;
? 资金来源为公司本部及各所属企业的自有资金。
为支持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减少公司合并范围内整体融资总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公司拟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和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公司持有其55.64%的股权),通过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向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同时根据公
司本部(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本部”)的实际资金情况,拟授权中国船舶本部通过中船财务向本公司的所属企业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2022年度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实施委托贷款的议案》,2022年度授权中国船舶本部、沪东重机有限公司、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广船国际和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委托中船财务开展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44.48亿元人民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本部调增2022年度实施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授权公司本部调增2022年度实施委托贷款额度,通过中船财务向外高桥造船和中船澄西新增4亿元委托贷款。
2022年实际实施委托贷款情况如下:
委托人 | 受托人 | 贷款对象 | 审议金额(单位:亿元) | 2022年实际实施委托贷款金额(单位:亿元) |
中国船舶 | 中船财务 | 外高桥造船 | 不超过24 | 12.4 |
中船澄西 | ||||
外高桥造船 | 中船财务 |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不超过10 | 0 |
中船澄西 | 中船财务 |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 不超过6.35 | 2 |
中船澄西(泰州)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
中船澄西高级技工学校 | ||||
沪东重机 | 中船财务 | 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 不超过5.1 | 0 |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
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中船安柴 | 中船财务 | 安庆船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不超过0.03 | 0 |
广船国际 | 中船财务 | 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不超过3 | 0.2 |
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
南方环境有限公司 | ||||
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 | ||||
广州红帆科技有限公司 |
(二)2023年度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23年度,拟授权中国船舶本部、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和广船国际委托中船财务开展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63.5亿元人民币(具体见下表);委托贷款用途为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预计为2.025%~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并参考同期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委托贷款手续费率为0.5‰;资金来源为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委托人 | 受托人 | 贷款对象 | 金额(单位:亿元) |
中国船舶 | 中船财务 | 外高桥造船 | 不超过24 |
中船澄西 | |||
外高桥造船 | 中船财务 |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不超过6 |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船澄西 | 中船财务 |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 不超过5.5 |
中船澄西(泰州)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广船国际 | 中船财务 | 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不超过28 |
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
南方环境有限公司 | |||
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 | |||
中山广船国际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鉴于中船财务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的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委托中船财务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63.5亿元人民币,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手续费)不超过317.5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并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对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设立及存续情况、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信用评级、履约能力等。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授权的委托贷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48,780.2336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琦。主要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机械等设计、制造、修理及海洋工程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率负债率 |
2021年度 | 2,557,446 | 757,550 | 1,257,935 | -41,932 | 70.33% |
2022年度 | 3,036,746 | 471,900 | 974,303 | -280,112 | 84.42% |
2、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73年12月,注册资本122,230.2264万元整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主要经营范围:船舶修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修理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率负债率 |
2021年度 | 1,272,166 | 425,812 | 575,178 | 13,413 | 59.54% |
2022年度 | 1,476,584 | 443,602 | 537,474 | 20,075 | 64.17% |
3、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是外高桥造船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
拥军。主要经营范围:FPSO船体及上部模块、海洋工程船舶、半潜式钻井平台等加工制作及海洋平台等修理的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率负债率 |
2021年度 | 445,152 | 33,194 | 143,047 | 4,517 | 92.54% |
2022年度 | 400,235 | 36,225 | 262,646 | 3,031 | 90.95% |
4、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外高桥造船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聂祥。主要经营范围: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率负债率 |
2021年度 | 1,255 | 1,124 | 1,760 | 124 | 10.47% |
2022年度 | 4,689 | -652 | 5,116 | -1,776 | 113.9% |
5、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注册资本130,283.62439万元整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主要经营范围:金属船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船舶修理,工程总承包服务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率负债率 |
2021年度 | 203,034 | 131,092 | 188,268 | 183 | 35.43% |
2022年度 | 237,385 | 131,487 | 207,943 | 395 | 44.61% |
6、中船澄西(泰州)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泰州)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的控股子公司,成
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9,98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周建祥。主要经营范围: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金属结构制造等相关业务。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率负债率 |
2021年度 | 91,371 | 44,562 | 38,476 | 210 | 51.23% |
2022年度 | 73,767 | 36,316 | 20,219 | -8,246 | 50.77% |
7、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锦权。主要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等。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率负债率 |
2021年度 | 22,863 | 12,233 | 23,515 | 78 | 46.5% |
2022年度 | 28,423 | 12,307 | 24,218 | 75 | 56.7% |
8、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资本174384.10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激。主要经营范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率负债率 |
2021年度 | 248,506 | 10,449 | 105,071 | 7,182 | 95.8% |
2022年度 | 275,065 | 12,411 | 121,954 | 1,961 | 95.49% |
9、南方环境有限公司
南方环境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龙汪洋,主要经营范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率负债率 |
2021年度 | 27,078 | 15,149 | 25,564 | 326 | 42.76% |
2022年度 | 29,543 | 15,978 | 22,942 | 367 | 46.29% |
10、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注册资本88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丁玉兰。主要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业。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率负债率 |
2021年度 | 28,850 | 8,735 | 15,311 | -1,875 | 69.72% |
2022年度 | 43,597 | 8,894 | 69,411 | 159 | 79.6% |
11、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是广船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雷军龙。主要经营范围:设计、加工、安装、制造、销售:船舶及其辅机等。该公司最近二年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率负债率 |
2021年度 | 86,707 | 43,293 | 63,721 | 103 | 50.04% |
2022年度 | 103,211 | 43,434 | 67,751 | 141 | 57.91% |
三、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中船财务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的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306C室
法定代表人:徐舍企业性质:国有控股注册资本:871,9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保险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上凭许可证经营),自身结售汇业务和中船集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船财务委托贷款给其控股子公司,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范围内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委托贷款风险分析及解决措施
受宏观经济波动及经营管理影响,本次授权实施的委托贷款,不排除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针对贷款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密切关注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跟踪、分析贷款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授权实施的委托贷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
年度内委托贷款对象如发生股权变更等事项而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时,则本议案授权的贷款对象未实施的委托贷款业务应终止,并不再执行。
六、公司累计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2年末,公司正在实施的通过中般财务的委托贷款金额为
45.31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控制的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其中:中国船舶本部为其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在实施的金额为23.4亿元,中船澄西为其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在实施的金额为2亿元,广船国际为其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正实实施的金额为19.91亿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船财务委托贷款给其控股子公司,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范围内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此外,针对贷款风险,我们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公司应密切关注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跟踪、分析贷款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