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活动情况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中电科技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华莹”)、维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仕科技”)、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电子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0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彭浩先生、虞成城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2023年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德清华莹 | 产品采购 | 市场公允价值 | 8,000.00 | 1,292.39 | 8,494.54 |
维仕科技 | 产品采购 | 市场公允价值 | 10,000.00 | 2,197.20 | 9,823.77 | |
益阳电子科技 | 产品采购 | 市场公允价值 | 3,000.00 | 0 | 0 | |
小计 | 21,000.00 | 3,489.59 | 18,318.31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维仕科技 | 销售商品 | 市场公允价值 | 2,000.00 | 558.00 | 1,984.26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维仕科技 | 代收代付水电 | 市场公允价值 | 1,000.00 | 233.70 | 649.29 |
益阳电子科技 | 提供劳务 | 市场公允价值 | 3,000.00 | 318.13 | 3,784.67 | |
小计 | 4,000.00 | 551.83 | 4,433.96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德清华莹 | 产品采购 | 8,494.54 | 7,500.00 | 1.65% | 13.26% |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
维仕科技 | 产品采购 | 9,823.77 | 19,065.00 | 1.91% | -48.47%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维仕科技 | 销售商品 | 1,984.26 | 2,422.00 | 0.23% | -18.07% |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维仕科技 | 代收代付水电 | 649.29 | 259.00 | 4.93% | 150.69% | |
益阳电子科技 | 提供劳务 | 3,784.66 | 3,900.00 | 28.76% | -2.96%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对2022年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评估后测算的预计金额,实际发生过程中将根据双方需要、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交易策略,属于公司经营的正常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主要是因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交易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电科技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付兴昌注册资本:44,807.922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武康志远北路188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射频器件、组件,传感器及其应用系统,照明产品)和射频器件及组件的相关材料的研发、制造,经销晶体材料、电子器材、电子产品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的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82,601.24 |
净资产 | 148,950.79 |
项目 | 2022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58,150.23 |
净利润 | 5,563.24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虞成城先生同时担任德清华莹董事,德清华莹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德清华莹为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经营情况正常,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维仕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解佑军注册资本:20,037.220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K1栋经营范围:电声器件及零件制造;声学元器件、微机电产品、高精度电子产品模具、电子产品、自动化生产设备、电声组件、音箱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10,537.18 |
净资产 | 21,988.14 |
项目 | 2022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70,877.90 |
净利润 | 1,878.12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之解佑军先生为维仕科技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维仕科技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维仕科技为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经营情况正常,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雷伟毅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高新区银城大道569号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模组、电子材料。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61,954.44 |
净资产 | 143,111.09 |
项目 | 2022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6.98 |
净利润 | -5,069.43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益阳电子科技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益阳电子科技为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经营情况正常,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时,可参照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等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日常商业交易行为,为正常商业往来,交易过程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公
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交易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交易价格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