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7日
(以下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郑增建】 | _______________ 【王启成】 | _______________ 【郭宝明】 |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