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期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8,011,118.80元,2022年度合并报表当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701,589.28元,根据《公司法》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472,403.88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08,240,304.20元;母公司(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93,251,383.43元,2022年度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54,724,038.8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472,403.88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42,503,018.35元。同时,公司将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即公司2022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2,503,018.35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建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43,775,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约为14,626,554.84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2.26%。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