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述职报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依法、合规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状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 董事会 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宋健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二、 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1、2022年度,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人对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2022年度,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2年1月27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均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11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22年2月22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4)2022年4月26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均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25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均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1月21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度述职报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积极发挥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了解。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2022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对公司战略规划、项目投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信息披露,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通过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董事会做出独立、客观、科学的决策贡献一份力量。
七、 其他工作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情况;
5、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6、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2023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正、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宋健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