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23007号《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的权利,及时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