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2022年1月27日已届满离任)。2022年度,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现将第九届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陈国欣 | 2 | 0 | 2 | 0 | 0 | 否 |
雷达 | 2 | 0 | 2 | 0 | 0 | 否 |
赵亮 | 2 | 0 | 2 | 0 | 0 | 否 |
田迎春 | 2 | 0 | 2 | 0 | 0 | 否 |
2022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们对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我们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我们在2022年度共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由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从事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履职情况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并认真审查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二)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第九届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对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进行提名并审核候选人资质。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就任期内公司相关事项我们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1月10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1月24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2022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因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
到,根据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于2022年1月27日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我们任期届满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我们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国欣、雷达、赵亮、田迎春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