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强)
本人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酒店”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任期届满,本人于2022年3月辞去了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就本人2022年1月-3月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召开4次股东大会,应出席2次,实际出席2次。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并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2年1月21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实地调研情况
因市场大环境的影响,2022年1月-3月无实地调研。但通过与相关人员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在任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业务经营、内部风险控制等情况,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参加培训的情况
本年度未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现场培训,学习了公司编制的信息简报和相关政策文件解读资料。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自查结论
本人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包括华天酒店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5家。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真诚地祝愿公司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社会和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和财富。
独立董事:赵晓强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