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3-037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结合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200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宋琼丽女士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ZAMA CORPORATIONLIMITED应回避表决。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3,2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不含税)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3年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2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STIHL Tirol GmbH | 电池插片座 | 根据双方协议并参考市场价 | 20.00 | - | 9.76 |
ANDREAS STIHL AG & Co. KG | 标贴、彩盒、塑料袋 | 根据双方协议并参考市场价 | 15.00 | 4.44 | 7.71 | |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 莲花喷头 | 根据双方协议并参考市场价 | 20.00 | -0.02 | 13.07 | |
小计 | - | - | 55.00 | 4.42 | 30.54 | |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STIHL Tirol GmbH | 打草机,修枝机,吹风机,推草机 | 根据双方协议并参考市场价 | 23,000.00 | 4,844.24 | 22,679.63 |
ANDREAS STIHL AG & Co. KG | 电机,喷嘴,电气组件等 | 根据双方协议并参考市场价 | 95.00 | 56.54 | 131.19 | |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 软管接头,联结件 | 根据双方协议并参考市场价 | 50.00 | 8.78 | 39.73 | |
小计 | - | - | 23,145.00 | 4,909.56 | 22,850.55 |
注:上表小计和明细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四)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不含税)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STIHL Tirol GmbH | 电池插片座 | 9.76 | 15.00 | 0.0020 | -34.93 | 审议该事项时公司尚未上市,未予以披露 |
ANDREAS STIHL AG & Co. KG | 标贴、彩盒、塑料袋 | 7.71 | 15.00 | 0.0016 | -48.60 | ||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 莲花喷头 | 13.07 | 20.00 | 0.0027 | -34.65 | ||
小计 | - | 30.54 | 50.00 | 0.0063 | -38.92 | ||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STIHL Tirol GmbH | 打草机,修枝机,吹风机,推草机 | 22,679.63 | 24,600.00 | 4.2232 | -7.81 | |
ANDREAS STIHL AG & | 电机,喷嘴,电气 | 131.19 | 200.00 | 0.0244 | -34.41 |
Co. KG | 组件等 | |||||
Cramer GmbH(现名“Remarc GmbH”) | 配件、电池包、充电器 | 52.73 | 100.00 | 0.0098 | -47.27 | |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 软管接头,联结件 | 39.73 | 100.00 | 0.0074 | -60.27 | |
小计 | - | 22,903.28 | 25,000.00 | 4.2648 | -8.39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江苏索唯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劳务 | 2,437.24 | 4,950.00 | 40.9217 | -50.76 |
小计 | - | 2,437.24 | 4,950.00 | 40.9217 | -50.76 |
注:上表小计和明细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STIHL Tirol GmbH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Stihl Tirol GMBH成立日期:1981年2月26日注册地址:Hans Peter Stihl-Stra?e 5, 6336 Langkampfen, Austria法定代理人: Jan Grigor Schubert, General Manager注册资本:11,000,000欧元经营范围:机械和设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尤其是用于园艺的机械和设备,包括配件和备件财务数据未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STIHL Tirol GmbH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ZAMACORPORATION LIMITED共同受STIHL Holding AG & Co. KG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STIHL Tirol GmbH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
(二)ANDREAS STIHL AG & Co. KG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ANDREAS STIHL AG & Co. KG成立日期:1926年01月01日注册地址:Badstra?e 115, 71336 Waiblingen, Germany注册资本:37,000,000欧元经营范围:开发、制造和销售各种机器和工具,特别是便携式链锯和电机装置。
财务数据未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ANDREAS STIHL AG & Co. KG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ZAMA CORPORATION LIMITED共同受STIHL Holding AG & Co.KG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ANDREAS STIHL AG & Co. KG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
(三)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胶州湾综合保税区创源路1号
法定代表人:Martin Schwarz
注册资本:36,684,600.00欧元
经营范围:制造汽油动力链锯或电动链锯、动力工具、电动工
具、夹具、园林机械、林木机械、农业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内燃机、高压清洗机及其他相关机械器具、产品、配件;并为其提供售后服务及保税物流服务(不含运输)。(以上商品不涉及国家限制与禁止的商品、不含须凭许可证经营的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88,997,047 元;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547,175,868元;净资产及净利润数据未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ZAMA CORPORATION LIMITED共同受STIHL HoldingAG & Co. KG控制。公司董事宋琼丽女士为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3、履约能力分析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需要,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根据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求,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允、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严格参照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允、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严格参照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本次预计为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