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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奈儿: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遵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我们于2022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书锦843011
林朝南853001
陈羽862001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刘书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陈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陈羽先生、林朝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陈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陈羽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次,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2年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
林朝南7700
刘书锦7610
独立董事姓名2022年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
刘书锦3300
陈羽3300
独立董事姓名2022年召开的提名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
陈羽3300
林朝南3300
独立董事姓名2022年召开的战略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
陈羽1100

2022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以及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我们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前,我们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为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上,我们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我们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发表了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2022年1月1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

了如下意见:

1、《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1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对公司确定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董事年度津贴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对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8、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9、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0、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1、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12、对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3、对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意见: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四)2022年7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

表了如下意见:

1、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五)2022年8月2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意见: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4、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5、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意见: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七)2022年12月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八)2022年12月2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董事年度津贴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及其他

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成本控制、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中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沟通公司发展战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未有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3年,我们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发展事项作出合理的意见,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

益,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书锦 林朝南 陈羽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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