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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并按照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小伍先生、陈会军先生和非独立董事魏琼女士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徐小伍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止)》、《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

日止)》、《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增加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2年,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合同期限届满,经公司综合评估,续聘其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单位。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的相关业务资质,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持续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报告期内,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更正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下发了《关于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随后深圳证监局就同一事项向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慷、李银耿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收到《决定书》后,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分析了公司在财务、内部审计、证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公司进行整改,包括加强财务体系建设、加强审计及各相关方沟通、完善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事务流程、加强证券法规学习等。公司制作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并在后续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

(三)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工作,评估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组织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预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因宏观环境影响对公司财务结算和审计进度造成了影响。审计委员会督促管理层、财务部、内部审计部门未来进一步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和有关中介机构的有效沟通,加快审计工作的推进,针对减值准备、股权激励成本等会计估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造成重大影响的不确定性事项,提前征询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争取尽快消除不确定因素,提高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准确度。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利用专业知识,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徐小伍、魏琼、郭瑾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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