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了解和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为公司2023年提供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并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海峙、单飞跃、邵正中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