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光峰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结合各自专业优势,会前详细阅读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亲自出席以上各次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我们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表决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宁向东111100全部赞成4
汤谷良111100全部赞成4
陈友春111100全部赞成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宁向东-241
汤谷良7-4-
陈友春72--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会谈、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治理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等重要事项,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开展工作,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主动征求并认真听取相关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支持。

二、独立董事履职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交易双方平等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公司除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外,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无违规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和审核,并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能力进行了了解和审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对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7,539,474.6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宏观环境、经营业绩与战略发展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做出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未发现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关于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扎实推进内控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对公司稳健经营、合规治理、风险防范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及时关注和履行审核程序,对加强财务管理提出积极建议,促进了公司财务规范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审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任职资质并提出适当性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履行审核程序。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独立董事总体工作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建言献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我们将继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全力保障公司及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宁向东 汤谷良 陈友春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