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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3-01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度聘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与证券业务相关的收入为人民币22.70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

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顾珺女士。 顾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溜女士。俞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加入安永华明,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胜先生。陈先生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将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12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16.5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

(2)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全

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安永华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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