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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软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2022年,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软科技”)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现将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如下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各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决议真实、有效、完整。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苏州苏站路

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签署焚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的议案》

(2)《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苏州苏站路

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奥得赛化学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致歉的议

案》

(10)《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安全环保升级

改造项目的议案》

(11)《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2)《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4)《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5)《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3、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苏州苏站路

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苏州苏站路

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6)《关于与交易对方、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保

证合同>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标准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备

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4)《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

报措施的议案》

(16)《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和议

案》

5、2022年7月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苏州苏站路

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苏州苏站路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苏州苏站路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苏州苏站路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9、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苏州苏站路

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剩余未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作废失效的议案》

10、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苏州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11、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苏州苏站路

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2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依法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运营情况、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包括其中的各项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等,并与公司内审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沟通,及时全面了解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及其涉及的事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认为:公司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和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六)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披露对外担保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地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三、检查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主动、及时了解并监督公司实际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规性与合法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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