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现金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8,719,299.3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50,982.01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9,234,282.72元;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36,634,404.4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63,440.4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653,294.95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624,258.97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如以2023年4月20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638,336,813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63,833,681.30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1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债务和现金流水平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
日